5月4日,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趙魯進一行到福州市晉安保安服務公司調研工作。在認真聽取了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陳革和晉安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綜治辦主任夏冬林就自招保安員監管和晉安區保安企業改制工作情況匯報后,趙副總隊長強調:一是保安企業和保安隊伍不能脫離公安機關主導和監管。福州市根據保安條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選擇晉安區保安服務公司作為保安企業改制的試點單位,對現有保安企業如何改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保安企業改制必須依法進行,堅持公安機關的主導,保安企業和保安隊伍不能脫離公安機關監管,確保這支隊伍朝著正確健康方向發展;二是做強做大保安隊伍。要充分認識保安服務市場國際化趨勢和保安工作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充分發揮多年來保安企業先行的優勢,大力拓展保安服務領域,努力提高保安服務科技含量和服務質量,讓現有保安企業和保安隊伍茁壯成長,進一步做大做強國有資產,以更加強大的競爭力迎接市場的開放。三要加強自招保安員管理。要加強自招單位保安工作和保安隊伍規范化建設,加強物業保安等自招保安員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科學合理地安排保安員考試發證工作,加快保安員十指指紋信息的采集和審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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